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2024年春季学期 国家助学金工作的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2024年春季学期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工作,特告知相关内容如下:
- 申请对象基本条件:2022、2023级全日制在读学生(含春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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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具体情况(符合以下一类情况即可)
1.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边缘易致贫相对困难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4.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
5.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6.因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7.因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8.因家庭人均年收入低等其他情况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至亲人员近一年内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月工资收入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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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本学期按每生1000元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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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办法
1.在本校曾经困难认定并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与班主任落实是否“继续申请”。
2.本学期拟新申请的学生:向班主任提出“新申请”的请求,由班级上报至学校汇总后将发放附表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表2《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由班主任指导如实填报,表格下发后一周内提交。
3.新申请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需于3月9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应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附表1、附表2(要求一式两份)。
4.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将在全国和省学生资助系统内查核对应信息,如“已脱贫原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原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残疾学生、孤儿、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困境儿童”等类别特殊保障学生。查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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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学生资助申请工作的咨询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7676534113
湛江市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日